相信一定有很多人對於權力2字不陌生,也很多人把權力跟權利搞混,權力是對事情或人使用,權利是人在某狀況下應當擁有的基本條件,但在這社會上時常看到了權力過大導致侵犯到他人權利的事情,因此需要學習如何合理使用權力來維護他人權利。

權力濫用
那要如何知道侵犯到他人權利呢?我認為馬斯洛金字塔{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(Maslow's hierarchy of needs)} 是一個很好的標準(僅供參考),假設今天一名美國警察在路上看見一名歹徒無緣無故槍殺路人,這時警察動用國家賦予的公權力,執行對歹徒的攻擊,這時"算是"合理使用權力 (依美國的境遇"可能"是這樣),那怎樣又是侵犯他人權利呢?假設一名主考官面試新鮮人,面試之後依據實力、資歷下放各個組別,第一位A先生跟主考官無任何關係,但是資歷,實力良好,但是為了讓下一位B先生能夠待在好的組別,則將A先生送至較差的組別,下一位B先生則因為與主考官有親屬關係,所以剛坐下就錄取了,由此可見權力使用不公平,導致他人權利受損。

權力制衡
為了能夠合理使用權利,人類打從帝制到民主一直在努力追求最完美的使用,歷史上最可怕的權莫過於兵權,連皇帝都畏懼的權力,集權統治好處是事情容易執行,不易耽擱;缺點是無法真正了解人心,人因怕權而虛偽,因此擁大權者難以掌握人心,皇帝擁生殺大權,可使世間萬物無一生還,但是...為何還忌憚著擁兵權者呢?因為軍令如山,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部隊上任何一人生死的就只有部隊最高權者,部隊上處死是立刻執行,皇帝下令處死還須等待,想當然是遵從能在最短時間處死自己的人,因此軍令如山,無人敢抗,連推翻朝代的膽都生了出來,因此兵權在皇帝眼中就是對他最危險的權,也是對"皇帝"的生殺大權,因此權力不應該被濫用,應該被適當的用在侵犯他人權利的時候,不過換個方式想權力也是在侵害他人的權利,這時就會用先後順序來辨認是非對錯,再使用權力處理先侵害他人者。因此才有著法律這個東西,先給準則,再給處罰條例,達成預防與處罰兩個特性的一個治國重典。

參考資料: 推薦這部 漫畫 大貴族 Noblesse (標準的一部使用強大的力量來保障他人性命的漫畫)

***文章可能會隨時更新(畢竟資訊流動真D快,我也要自我充實跟上時代的腳步),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跟我一起討論各個議題的解決方案,希望各位一起學習成長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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