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在說買不到口罩的同時,是不是也需要來檢討一下「在疫情流行時買大量口罩囤積的行為」,嚴重點說明以下行為
1.(罩主)買大量口罩囤積的人為了自己取用方便,造成他人取得上的不便,造成別人在保護自己的身體權利上受到損害,只為了滿足你的便利性
2.(口罩黃牛/炒罩客)更劣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金錢利益,去犧牲別人在保護自己的身體權利

這樣的情形台灣是不是在其他形式上早已行之有年?
有的,甚至有的還已經見怪不怪
Ex:演唱會門票、房地產以及曾經的八仙塵爆

*演唱會:
黃牛:收穫=>利潤 損失=>無
觀眾:收穫=>一場表演的觀賞 損失=>票價+黃牛利潤

*房地產:
炒房/地客:收穫=>賣出或租金(利潤) 損失=>無(就算賣出或出租只會穩賺不賠,而且只會越買越多或越好)
有需求者:收穫=>無 損失=>居住或經營權利

*八仙塵爆(大量傷患的救治順序) @~@這比較有爭議:
傷害較輕的傷患家屬=>損失比別人較多的救援時間
傷害較重的傷患=>損失黃金救援機可能危及生命

希望有理者可以以「理」打臉我的觀點,(畢竟科學就是不斷被打臉才能被信服的),論點能不斷被推翻,才能有更好的思維,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跟我一起討論各個議題的解決方案,希望與各位一起學習成長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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