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
影片連結在下方

在影片0:27處時撞到,不僅跨越雙黃線超車,還未保持安全距離,而且內側車道跟禁行機車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肇事路段是無禁行機車的路段,救護車明明在擦撞之前就已經右轉了(0:17處)。

肇責來說的確是轎車的問題,但是本篇文章重點是要專注在於道路規劃的檢討

政府的道路規劃如癌症

在台灣就是因為利用車種分流的關係,以及對於機車肉包鐵的印象,而把機車定位成一發生事故,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傷亡,所以把機車的路權縮小,在某些路口,機車被強制待轉或是可待轉可不待轉不用待轉,而待轉這項規定讓機車族的安全又推向了另一個危險,因為許多路口要待轉,待轉需微靠右行,這時會造成後方車輛不易判斷其走向。禁行機車的理由又更加詭異,為了要配合待轉這種無效率又增加危險性用路法,造成道路使用面積減少,被逼迫到必須與腳踏車及公車相爭車道(沒有人行道的地方,甚至還要與行人同行),路邊以及外側車道變成大吃小的危險地帶,反而轎車的路權在路上可使用面積過大,也間接造成高速公路上容易出現一車一人的現象 (空間利用率極低因此容易造成塞車),所以政府所施行的政策都是具有裙帶效應、環環相扣的。

政府所隱瞞的套路

甚至因為政府以及教育機關不斷推廣開車安全鐵包肉的觀念,變成大家爭相買車,進口車的稅金又課的非常重,沒使用的車輛,還是必須要繳燃料稅,而不用隨油徵收這種比較合理的方式,所以不難猜測是利用道路規劃之不符合人性,間接隱性逼迫人民去買車子會比較安全的刻板印象,殊不知可能只是要你上繳更多稅金

頻道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channel/UCkInFM3q0c4QXSSnzIA8rGQ

影片來源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0jJIR6Wt9jc

 

希望有理者可以以「理」打臉我的觀點,(畢竟科學就是不斷被打臉才能被信服的),論點能不斷被推翻,才能有更好的思維,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跟我一起討論各個議題的解決方案,希望與各位一起學習成長 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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